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技士

公告日 114/06/12
刊登起迄日 114/06/12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工作內容 1.北科新聞網站維護管理。 2.校慶網站及北聯大網站維護。 3.公文收發與檔案管理。 4.中心相關管理規章訂定或修訂。 5.辦理中心會議及計算機發展指導委員會等會議召開及紀錄。 6.中心主計財務及財產經管人、年度預算編列彙整及執行。 7.處理中心主任每日行程、會議資料。 8.彙整行政會議工作報告及提案,彙整或協辦各組業務資料。 9.辦理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及政府機關電腦作業效率調查。 10.協助辦理產學計畫案相關事宜。 11.其它重大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以上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3.具Windows Server作業系統、MSSQL資料庫管理、.NET(C#)網頁程式開發或實務經驗者尤佳。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獨力專案作業及規劃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北科新聞網站維護管理。 2.校慶網站及北聯大網站維護。 3.公文收發與檔案管理。 4.中心相關管理規章訂定或修訂。 5.辦理中心會議及計算機發展指導委員會等會議召開及紀錄。 6.中心主計財務及財產經管人、年度預算編列彙整及執行。 7.處理中心主任每日行程、會議資料。 8.彙整行政會議工作報告及提案,彙整或協辦各組業務資料。 9.辦理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及政府機關電腦作業效率調查。 10.協助辦理產學計畫案相關事宜。 11.其它重大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以上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3.具Windows Server作業系統、MSSQL資料庫管理、.NET(C#)網頁程式開發或實務經驗者尤佳。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獨力專案作業及規劃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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