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專業助理(一)

公告日 114/06/12
刊登起迄日 114/06/12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專業助理(一)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工作內容 一、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其他領域、審議會召開) 二、 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含經濟部金點獎) 三、 高教司STEM學士後專班 四、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所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七) 本部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6月19日前,填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機關名稱搜尋「教育部」下載列印,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後簽章,電子檔先傳送至([email protected]),報名資料1式6份(1正本5影本)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約用人員職缺:專業助理(一)」及白天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 高等教育司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 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 工作期間:依簽訂聘僱契約內容(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 薪資:288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0,060元)起。 七、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 八、 本案聯絡人:張詩晨先生,聯絡電話:02-7736-5881,聯絡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專業助理(一)
114/05/08~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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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助理(一)
114/03/18~1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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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專業助理(一)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其他領域、審議會召開) 二、 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含經濟部金點獎) 三、 高教司STEM學士後專班 四、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所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七) 本部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6月19日前,填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機關名稱搜尋「教育部」下載列印,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後簽章,電子檔先傳送至([email protected]),報名資料1式6份(1正本5影本)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約用人員職缺:專業助理(一)」及白天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 高等教育司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 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 工作期間:依簽訂聘僱契約內容(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 薪資:288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0,060元)起。 七、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 八、 本案聯絡人:張詩晨先生,聯絡電話:02-7736-5881,聯絡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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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助理(一)
114/05/08~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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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8~1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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