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主任
| 公告日 | 114/06/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2 ~ 114/06/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 |
| 職稱 | 主任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澎湖縣 |
| 工作地點 | 澎湖縣立七美國民中學人事室(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4鄰4號) |
| 工作內容 | 1.綜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有一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於114年6月16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及附件下載「澎湖縣政府人事處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處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05胡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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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1.綜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有一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於114年6月16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及附件下載「澎湖縣政府人事處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處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05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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