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27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235208新北市中和區安邦街18號) |
工作內容 | 1.國稅稽徵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財稅金融相關科系(財稅、財務金融、財政學、經濟、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銀行 保險、銀行 管理、財經法律等)畢業。 ※非相關科系者, 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商事法、稅務法規、保險學、投資學等科目合計20學分以上,並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 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12月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周小姐收,聯絡電話02-22436789分機422 (地址:235208新北市中和區安邦街18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普考4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 2.月支報酬:33,750元(約僱四等25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得增列侯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1/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國稅稽徵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財稅金融相關科系(財稅、財務金融、財政學、經濟、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銀行 保險、銀行 管理、財經法律等)畢業。 ※非相關科系者, 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商事法、稅務法規、保險學、投資學等科目合計20學分以上,並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 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12月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周小姐收,聯絡電話02-22436789分機422 (地址:235208新北市中和區安邦街18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普考4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 2.月支報酬:33,750元(約僱四等25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得增列侯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