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秘書
| 公告日 | 114/06/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2 ~ 114/06/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 職稱 | 秘書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秘書室 |
| 工作內容 | 一、內部稽核小組相關工作事務。 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相關工作事務。 三、公文擬辦、公文核稿、會辦意見協調處理。 四、法律諮詢服務採購案。 五、本校分層負責明細表之增修訂。 六、本校名譽博士遴選委員會相關工作事務。 七、校務評鑑相關工作事務。 八、秘書室主管法規之擬訂與增修。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4年考列甲等。 三、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至少5年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熟稔跨部門會議召開、紀錄製作、管考與追蹤,以及公文核稿與資料文件研析彙辦等業務執行能力,並具實務經驗者。 五、熟悉行政及法制作業程序。 六、熟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業務者尤佳。 七、熟悉電腦相關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八、積極、正面思考、富高度工作熱忱,善於溝通協調。 九、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填具自傳並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並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 二、個人簡歷各欄位填寫說明: (一)聯絡電話及E-mail:請留主要聯絡號碼及信箱。 (二)現職工作內容:請簡述現職工作項目,80字以內,任職期間請自到職日起並勾選「迄今」。 (三)其他補充說明:請簡述辦理應徵職務之相關經歷,如無相關經歷可免填。 三、應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二)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六、有關本職缺其他事項相關事項,請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賴玫蒨專員(聯絡電話:02-2896-1000#160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內部稽核小組相關工作事務。 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相關工作事務。 三、公文擬辦、公文核稿、會辦意見協調處理。 四、法律諮詢服務採購案。 五、本校分層負責明細表之增修訂。 六、本校名譽博士遴選委員會相關工作事務。 七、校務評鑑相關工作事務。 八、秘書室主管法規之擬訂與增修。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4年考列甲等。 三、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至少5年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熟稔跨部門會議召開、紀錄製作、管考與追蹤,以及公文核稿與資料文件研析彙辦等業務執行能力,並具實務經驗者。 五、熟悉行政及法制作業程序。 六、熟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業務者尤佳。 七、熟悉電腦相關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八、積極、正面思考、富高度工作熱忱,善於溝通協調。 九、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填具自傳並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並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 二、個人簡歷各欄位填寫說明: (一)聯絡電話及E-mail:請留主要聯絡號碼及信箱。 (二)現職工作內容:請簡述現職工作項目,80字以內,任職期間請自到職日起並勾選「迄今」。 (三)其他補充說明:請簡述辦理應徵職務之相關經歷,如無相關經歷可免填。 三、應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二)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六、有關本職缺其他事項相關事項,請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賴玫蒨專員(聯絡電話:02-2896-100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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