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6/1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2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體育大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體育大學,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駐警小隊行政業務。 (二) 負責校區安全維護業務(含門禁管制、崗哨警戒、校園巡邏、交通疏導、監視牆之監控、違規車輛取締等勤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 (含) 以上畢業者。 (二)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 (三) 具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四) 個性積極、細心、負責任、肯學習、工作效率佳、反應靈敏且具親和力、主動協 調溝通、分析判斷之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聘僱期間:自核准聘用日後,正式報到日起。 (二)薪資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學士學歷以一級一階進用(33,430元整),碩士以上學歷以一級四階進用(36,840元整),具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年資者,得按年採計提敘,最高得提敘五薪階,以一次為限。 2.依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3.年終獎金視工作執行情形,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 理。 (三)甄選作業: 1.應徵者請將應徵文件於114年6月13日 (星期五)16: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劉組長 [email protected] 收,逾時者概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園區管理組(03) 328-3201 轉 1402 劉組長。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 1名,候補期間為 1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1.請檢送填寫個人學經歷、專長、聯絡地址、電話、最近相片、最高學歷證書掃描檔及與工作內容相關證明文件之履歷表 1 份。 2.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 3.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正本於報到時備驗。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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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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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2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體育大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駐警小隊行政業務。 (二) 負責校區安全維護業務(含門禁管制、崗哨警戒、校園巡邏、交通疏導、監視牆之監控、違規車輛取締等勤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 (含) 以上畢業者。 (二)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 (三) 具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四) 個性積極、細心、負責任、肯學習、工作效率佳、反應靈敏且具親和力、主動協 調溝通、分析判斷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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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僱期間:自核准聘用日後,正式報到日起。 (二)薪資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學士學歷以一級一階進用(33,430元整),碩士以上學歷以一級四階進用(36,840元整),具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年資者,得按年採計提敘,最高得提敘五薪階,以一次為限。 2.依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3.年終獎金視工作執行情形,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 理。 (三)甄選作業: 1.應徵者請將應徵文件於114年6月13日 (星期五)16: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劉組長 [email protected] 收,逾時者概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園區管理組(03) 328-3201 轉 1402 劉組長。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 1名,候補期間為 1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1.請檢送填寫個人學經歷、專長、聯絡地址、電話、最近相片、最高學歷證書掃描檔及與工作內容相關證明文件之履歷表 1 份。 2.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 3.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正本於報到時備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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