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6/13
刊登起迄日 114/06/13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總務相關業務。 二、辦理臨時人員及工友等勞工相關人事業務。 三、辦理行政大樓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所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有本所公務人員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職務任用資格。 三、具有薦任相當等級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情事,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 六、聯絡電話:02-22968244陳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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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總務相關業務。 二、辦理臨時人員及工友等勞工相關人事業務。 三、辦理行政大樓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所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有本所公務人員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職務任用資格。 三、具有薦任相當等級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情事,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 六、聯絡電話:02-22968244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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