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6/14
刊登起迄日 114/06/13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警察局公有拖吊保管場(新竹市北區延平路1段488號)
工作內容 1. 汽、機車拖吊作業(含架設輪胎輔助工具) 2. 協助違規車輛領車事宜 3. 拖吊場進出車輛管制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小以上學歷畢業者。 2. 最近三年未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經判刑確定者。 3. 無肢體障礙,體能足以搬運、架設輪胎輔助工具者(面試時實際操作測試)。 4. 能辨識與書寫英文字母及國字。 5. 需備機車駕照。 6. 無罹患重症疾病、精神疾病者(檢附體檢證明)。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2名。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運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3. 待遇:新臺幣31,449元(每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體檢證明、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檢附近照1張)、身分證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5. 請於114年6月2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北大路218號3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6.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小姐(03)5250382。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1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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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汽、機車拖吊作業(含架設輪胎輔助工具) 2. 協助違規車輛領車事宜 3. 拖吊場進出車輛管制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小以上學歷畢業者。 2. 最近三年未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經判刑確定者。 3. 無肢體障礙,體能足以搬運、架設輪胎輔助工具者(面試時實際操作測試)。 4. 能辨識與書寫英文字母及國字。 5. 需備機車駕照。 6. 無罹患重症疾病、精神疾病者(檢附體檢證明)。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2名。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運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3. 待遇:新臺幣31,449元(每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體檢證明、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檢附近照1張)、身分證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5. 請於114年6月2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北大路218號3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6.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小姐(03)5250382。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1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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