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科長

公告日 114/06/14
刊登起迄日 114/06/12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銓敘部
職稱 科長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部科技發展與數位轉型事宜。 (二)督辦本部共通性資訊系統規劃、建置與維運管理。 (三)其他資訊處理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備資訊處理職系第9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具備資通安全、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具備專案管理、資通訊基礎建設管理或資通安全管理經驗者尤佳。 (四)具有溝通協調、解決問題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陞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4年6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處理職系科長),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劉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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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114/02/20~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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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銓敘部

職稱

科長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部科技發展與數位轉型事宜。 (二)督辦本部共通性資訊系統規劃、建置與維運管理。 (三)其他資訊處理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備資訊處理職系第9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具備資通安全、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具備專案管理、資通訊基礎建設管理或資通安全管理經驗者尤佳。 (四)具有溝通協調、解決問題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陞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4年6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處理職系科長),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劉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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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114/02/20~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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