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聘用助理(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公告日 | 114/06/1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3 ~ 114/07/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
職稱 | 聘用助理(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6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植物防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農藥管理人員複訓與證照審核及廢止相關業務。 (二)辦理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輔導、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及POS系統業務。 (三)辦理監察院列管有關農藥管理業務。 (四)長官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並有植物保護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具備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全民英檢(或相同級別英語能力檢定)初級以上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工作期間:本聘用人員係處理本署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預計工作期間為114年8月18日起至116年8月16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前1日止),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植物防疫組聘用職代」,地址:「11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 植物防疫組」收。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或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期限:民國114年7月3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遞補本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月支報酬:360薪點(約新台幣50,076元)。 (五)聯絡人:洪科長,電話:02-23431487。 (六)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7/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職稱
聘用助理(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職系
無
職等
6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農藥管理人員複訓與證照審核及廢止相關業務。 (二)辦理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輔導、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及POS系統業務。 (三)辦理監察院列管有關農藥管理業務。 (四)長官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並有植物保護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具備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全民英檢(或相同級別英語能力檢定)初級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工作期間:本聘用人員係處理本署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預計工作期間為114年8月18日起至116年8月16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前1日止),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植物防疫組聘用職代」,地址:「11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 植物防疫組」收。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或其他訓練、進修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期限:民國114年7月3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遞補本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月支報酬:360薪點(約新台幣50,076元)。 (五)聯絡人:洪科長,電話:02-23431487。 (六)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