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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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3 ~ 114/06/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三重⼾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9號4~6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員⾼考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或訓練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國內外⼤專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 4、⼯作積極、學習能⼒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為利資格審查,請先下載附件甄選報名表,填妥甄選報名表(含近3個⽉內正⾯半⾝彩⾊照片),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依順序將甄選報名表、⾝分證正反⾯、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付)等】合併掃描為⼀個PDF檔案後上傳。 3.經審查資格符合⼈員,擇優通知參加⾯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本所通知⽽無法親⾃參加⾯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9⽉以後出缺),並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員1名,並依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惟參加甄選⼈員均不符公開甄選資格或條件時,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2-29812291#102人事詹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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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員⾼考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或訓練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國內外⼤專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 4、⼯作積極、學習能⼒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為利資格審查,請先下載附件甄選報名表,填妥甄選報名表(含近3個⽉內正⾯半⾝彩⾊照片),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依順序將甄選報名表、⾝分證正反⾯、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付)等】合併掃描為⼀個PDF檔案後上傳。 3.經審查資格符合⼈員,擇優通知參加⾯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本所通知⽽無法親⾃參加⾯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9⽉以後出缺),並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員1名,並依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惟參加甄選⼈員均不符公開甄選資格或條件時,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2-29812291#102人事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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