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約僱辦事員

公告日 114/06/14
刊登起迄日 114/06/13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工作內容 一、全民體育等相關業務及全民休閒運動推廣業務。 二、親山淨山健行活動及身心障礙休閒運動會。 三、固定里民活動場所申請事項(含卡拉ok版權相關事宜)。 四、守望相助事項及治安死角業務(含公寓大廈管理)。 五、社會安全網市級、區級聯繫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113年6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9樓民政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250薪點(34,775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全民體育等相關業務及全民休閒運動推廣業務。 二、親山淨山健行活動及身心障礙休閒運動會。 三、固定里民活動場所申請事項(含卡拉ok版權相關事宜)。 四、守望相助事項及治安死角業務(含公寓大廈管理)。 五、社會安全網市級、區級聯繫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113年6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9樓民政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250薪點(34,775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