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技士

公告日 114/06/14
刊登起迄日 114/06/13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本處(臺中市南屯區408萬和路1段28之18號)及所屬單位(動物之家后里園區、南屯園區)。
工作內容 辦理動物防疫、保護、稽查、收容、藥品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獸醫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電子化作業,請應徵人員於114年6月19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佐證資料上傳,前揭資料不齊全或未於期限前完成上傳投件成功者皆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文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並上傳應徵資料) : 1、本處外補職缺甄選人員履歷表(須簽名),請至本處徵才公告網頁下載。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本項徵才公告頁面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1次派令影本 6、最近1次銓敍審定函影本。 7、獸醫師證書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8、英語檢定通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 【其他事項:】 (一)本缺為現缺,本案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相關訊息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四)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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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技士
114/06/06~1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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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113/11/12~113/11/29
檢視
技佐
113/11/12~113/11/29
檢視
技佐
113/10/28~113/11/11
檢視
技佐
113/10/28~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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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3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動物防疫、保護、稽查、收容、藥品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獸醫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電子化作業,請應徵人員於114年6月19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佐證資料上傳,前揭資料不齊全或未於期限前完成上傳投件成功者皆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文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並上傳應徵資料) : 1、本處外補職缺甄選人員履歷表(須簽名),請至本處徵才公告網頁下載。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本項徵才公告頁面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1次派令影本 6、最近1次銓敍審定函影本。 7、獸醫師證書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8、英語檢定通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 【其他事項:】 (一)本缺為現缺,本案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相關訊息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四)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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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2~1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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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8~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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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8~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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