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27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7 ~ 113/12/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實習處相關事務。 (二) 熟諳電腦文書與簡報能力。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手續: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於本(113)年12月4日(星期三)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送243084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實習處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 檢具文件: 1. 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務請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行政機關或學校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三) 甄試程序: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 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網站。 (五) 聯絡電話:02-22963625轉801人事室陳先生。 (六) 其他事項:本職缺係實習處技佐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人員缺,僱用期限至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無條件解僱。月酬標準以約僱3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支薪。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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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實習處相關事務。 (二) 熟諳電腦文書與簡報能力。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於本(113)年12月4日(星期三)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送243084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實習處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 檢具文件: 1. 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務請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行政機關或學校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三) 甄試程序: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 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網站。 (五) 聯絡電話:02-22963625轉801人事室陳先生。 (六) 其他事項:本職缺係實習處技佐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人員缺,僱用期限至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無條件解僱。月酬標準以約僱3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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