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技士

公告日 113/11/27
刊登起迄日 113/11/27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地址:88047 澎湖縣馬公市重光里四維路320號
工作內容 1.辦理119報案系統相關業務(含設備管理、機房、網路、軟硬體採購等)及維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具大學學士以上學歷,經普考(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敍審定「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 3.考試類科以資訊處理職系相關類科,並具有資訊安全相關證照為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條所列不得任用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5.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與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
聯絡方式 1、報名程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連結至職缺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點選「應徵職缺」,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獎懲令、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自傳請勿空白,並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資料,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2、另本局為甄審需要,意者並請下載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填妥應徵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人事室([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6-9263346#6629(劉小姐)、06-9263346#6626(高小姐) 3、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相關作業:本項甄選依核定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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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1.辦理119報案系統相關業務(含設備管理、機房、網路、軟硬體採購等)及維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具大學學士以上學歷,經普考(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敍審定「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 3.考試類科以資訊處理職系相關類科,並具有資訊安全相關證照為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條所列不得任用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5.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與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

聯絡方式

1、報名程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連結至職缺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點選「應徵職缺」,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獎懲令、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自傳請勿空白,並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資料,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2、另本局為甄審需要,意者並請下載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填妥應徵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人事室([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6-9263346#6629(劉小姐)、06-9263346#6626(高小姐) 3、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相關作業:本項甄選依核定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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