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主任
公告日 | 114/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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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6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交通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基隆市信義區正信路205號) |
工作內容 | 一、主管營運室業務(行車人員及車輛管理調配、站務督導、營運業務規劃、票證管理、發售營收、績效稽核及肇事處理等)。 二、審核各項文稿。 三、代表出席相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2、大學畢業以上學歷,已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5、有從事公共運輸相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2、本處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2)24622171分機217人事室陳小姐。 備註: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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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6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職稱
主任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一、主管營運室業務(行車人員及車輛管理調配、站務督導、營運業務規劃、票證管理、發售營收、績效稽核及肇事處理等)。 二、審核各項文稿。 三、代表出席相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2、大學畢業以上學歷,已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5、有從事公共運輸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2、本處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2)24622171分機217人事室陳小姐。 備註: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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