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
| 公告日 | 114/06/1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6 ~ 114/06/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 職稱 |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民生校區)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Mentor-Mentee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彙辦。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之推動與執行(含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方案)。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需求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Mentor-Mentee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彙辦。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之推動與執行(含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方案)。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 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活動企劃能力及執行教育部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 (三)資訊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具網站建置及維護等專長尤佳。 (四)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如學士學歷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3,330元);如碩士學歷以高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8,151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應徵方式: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下午17時前(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逾期恕不受理)將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於應徵主旨上註明「應徵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陳小姐;電話04-2218-314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 聯絡方式 | 陳小姐;電話04-2218-314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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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6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Mentor-Mentee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彙辦。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之推動與執行(含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方案)。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求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教學助理申請之相關業務。 (二)Mentor-Mentee教師傳習活動。 (三)辦理教學知能研習及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四)教師教學輔導業務。 (五)辦理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優良教材之遴選。 (六)辦理教師評鑑業務。 (七)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彙辦。 (八)教師教學相關計畫之推動與執行(含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方案)。 (九)維護管理本校數位攝影棚相關設備。 (十)維護管理本校E-learning平台。 (十一)相關法規修訂。 (十二)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 (十三)教學發展中心資安相關業務(資安窗口)。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 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活動企劃能力及執行教育部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 (三)資訊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具網站建置及維護等專長尤佳。 (四)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如學士學歷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3,330元);如碩士學歷以高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8,151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應徵方式: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下午17時前(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逾期恕不受理)將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於應徵主旨上註明「應徵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陳小姐;電話04-2218-314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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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電話04-2218-314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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