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6/16
刊登起迄日 114/06/16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哈嘎灣12號(光華國民小學)
工作內容 (一)協助執行本校「哈嘎灣 HAKAWAN 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辦理文化領域相關會議、研習及活動。 (三)協助有關文化領域教學資料蒐集、田野調查等相關工作。 (四)文化教學影像剪輯、文化教材繪本製作等相關工作。 (五)協同入班進行文化領域教育課程授課及教學觀察記錄等相關工作。 (六)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及第19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2 條或「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五、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小姐 連絡電話:03-3912325分機71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6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執行本校「哈嘎灣 HAKAWAN 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辦理文化領域相關會議、研習及活動。 (三)協助有關文化領域教學資料蒐集、田野調查等相關工作。 (四)文化教學影像剪輯、文化教材繪本製作等相關工作。 (五)協同入班進行文化領域教育課程授課及教學觀察記錄等相關工作。 (六)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及第19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2 條或「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五、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小姐 連絡電話:03-3912325分機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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