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6/17
刊登起迄日 114/06/16 ~ 114/06/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嘉義市東區安和街209號)。
工作內容 辦理土木工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4.不得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情形)。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及excel)作業。
聯絡方式 一、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詳填報名表件【報名簡表及報名履歷表請至本分局網站首頁/公告區下載】並按以下程序完成報名: 1.繕打報名簡表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e-mail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報名簡表請以應考人姓名存檔,例如:王小明.xls)。 2.檢附以下證件: (1)報名履歷表(表內各欄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請黏貼於規定處,不得遺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文件請掃描以A4紙張大小排列整齊於114年6月18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僱用期間:114年6月26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至114年9月10日止。被代理之請假人員如提前銷假或其他代理原因消滅情形,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及福利: 1.五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每月薪資新台幣38,948元。 2.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四、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本分局人事室05-2783512轉2658林小姐詢問。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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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1/15~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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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6 ~ 114/06/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辦理土木工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4.不得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情形)。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及excel)作業。

聯絡方式

一、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詳填報名表件【報名簡表及報名履歷表請至本分局網站首頁/公告區下載】並按以下程序完成報名: 1.繕打報名簡表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e-mail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報名簡表請以應考人姓名存檔,例如:王小明.xls)。 2.檢附以下證件: (1)報名履歷表(表內各欄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請黏貼於規定處,不得遺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文件請掃描以A4紙張大小排列整齊於114年6月18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僱用期間:114年6月26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至114年9月10日止。被代理之請假人員如提前銷假或其他代理原因消滅情形,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及福利: 1.五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每月薪資新台幣38,948元。 2.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四、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本分局人事室05-2783512轉2658林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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