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工友
公告日 | 114/06/1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6 ~ 114/07/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本會寶慶大樓公文傳遞。 (二)紙本收文掃描。 (三)協助信件郵寄及登記。 (四)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經本會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聯絡方式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秘書室呂玉棉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5663)。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 1.甄選履歷表1份。 2.最近3個月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所出具體檢紀錄1份(體檢項目需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9),未檢附者可於本會報到後繳交。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三、期限:民國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者恕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會工友甄選公告及空白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索取([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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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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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6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本會寶慶大樓公文傳遞。 (二)紙本收文掃描。 (三)協助信件郵寄及登記。 (四)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經本會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秘書室呂玉棉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5663)。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 1.甄選履歷表1份。 2.最近3個月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所出具體檢紀錄1份(體檢項目需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9),未檢附者可於本會報到後繳交。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三、期限:民國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者恕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會工友甄選公告及空白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索取([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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