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科員

公告日 113/11/27
刊登起迄日 113/11/27 ~ 113/1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工作內容 1、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業務 。 2、 辦理本局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者 。 2、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 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 服務熱忱並具備汽車駕照者尤佳。 4、 無考試分發限制轉調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 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1、 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二)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三)最近1 次職務之派令。 (四)最近1 次銓敘審定函。 (五)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 名,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吳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293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業務 。 2、 辦理本局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者 。 2、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 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 服務熱忱並具備汽車駕照者尤佳。 4、 無考試分發限制轉調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 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1、 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二)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三)最近1 次職務之派令。 (四)最近1 次銓敘審定函。 (五)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 名,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吳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293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