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駕駛

公告日 113/11/27
刊登起迄日 113/11/27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宜蘭市民權新路6號)
工作內容 一、公務車駕駛。 二、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及工友)。 二、積極任事、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國中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具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四、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聯絡方式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 (一)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請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01.gov.tw/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下載)。 (二)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分。 (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七)非超額工友須檢附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超額工友無須檢附),下載位置同履歷表。 二、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文件以掛號或逕送本分署秘書室(260宜蘭市民權新路6號),外信封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並電洽承辦人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三、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本分署秘書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3-9324031轉20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或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另退還。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報到時應繳驗離職證明文件,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 六、甄選結果得視需要候補1名。備取人員僅限於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資格不符之情形,候補期間3個月。 七、本職缺為預估缺,項計於明(114)年1月16日出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駕駛
113/10/15~113/11/15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1/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公務車駕駛。 二、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及工友)。 二、積極任事、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國中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具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四、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聯絡方式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 (一)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請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01.gov.tw/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下載)。 (二)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分。 (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七)非超額工友須檢附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超額工友無須檢附),下載位置同履歷表。 二、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文件以掛號或逕送本分署秘書室(260宜蘭市民權新路6號),外信封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並電洽承辦人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三、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本分署秘書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3-9324031轉20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或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另退還。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報到時應繳驗離職證明文件,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 六、甄選結果得視需要候補1名。備取人員僅限於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資格不符之情形,候補期間3個月。 七、本職缺為預估缺,項計於明(114)年1月16日出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駕駛
113/10/15~113/11/15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