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用人員(衛242)

公告日 114/06/17
刊登起迄日 114/06/17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用人員(衛242)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縣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及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業務。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長照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諳行政業務及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等)、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濤能力者尤佳。 (三)具重型機車駕照或小客車汽車駕照,且能獨自公路駕駛。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8,948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僱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6月2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約用人員(衛242)」。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林督導電話(03)9359990分機328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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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7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用人員(衛242)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及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業務。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長照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諳行政業務及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等)、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濤能力者尤佳。 (三)具重型機車駕照或小客車汽車駕照,且能獨自公路駕駛。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8,948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僱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6月2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約用人員(衛242)」。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林督導電話(03)9359990分機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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