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任
公告日 | 114/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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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7 ~ 114/06/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2樓 |
工作內容 | 綜理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會計室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主辦(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會計室薦任第9職等主任。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沈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74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主任
114/05/23~114/06/02
|
公告日期
114/06/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7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綜理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會計室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主辦(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會計室薦任第9職等主任。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沈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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