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1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7 ~ 114/06/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4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具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4.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聯絡方式:1.意者請於114年6月23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寄達或送達: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新北市烏來區公所人事室收(請敘明應徵『里幹事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6616442轉118。2.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件或至本所網頁訊息公布/徵才公告下載,需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應徵者不須上傳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 (二)甄試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1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三)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50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約為新臺幣37,532元,惟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預計約114年12月下旬)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7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具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4.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1.意者請於114年6月23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寄達或送達: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新北市烏來區公所人事室收(請敘明應徵『里幹事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6616442轉118。2.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件或至本所網頁訊息公布/徵才公告下載,需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應徵者不須上傳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 (二)甄試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1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三)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50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約為新臺幣37,532元,惟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預計約114年12月下旬)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