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17
刊登起迄日 114/06/17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民生校區)
工作內容 (一)主計室會計相關書表編製及會簽文稿處理。 (二)學校及各類計畫收入、支出等內部審核業務及憑證整理。 (三)傳票、支票覆核。 (四)出納事務查核、財產監盤及150萬元以上案件監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求單位:主計室。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1名(校聘組員)。 三、職務說明: (一)主計室會計相關書表編製及會簽文稿處理。 (二)學校及各類計畫收入、支出等內部審核業務及憑證整理。 (三)傳票、支票覆核。 (四)出納事務查核、財產監盤及150萬元以上案件監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商管學系畢業為佳。 (二)工作經驗:具會計審計專業知能,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各項計畫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經驗者為佳。 (三)資訊能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Power Point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四)工作態度:具服務熱忱、態度主動積極、團隊合作精神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3,330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主計室。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校基人員屬職務代理人員,聘用期間至該職缺公務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代理期間若達三個月須辦理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至該職缺公務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7月2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e-mail至承辦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主計室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代)」。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胡小姐;電話04-22183337;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胡小姐;電話04-22183337;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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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7 ~ 114/07/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主計室會計相關書表編製及會簽文稿處理。 (二)學校及各類計畫收入、支出等內部審核業務及憑證整理。 (三)傳票、支票覆核。 (四)出納事務查核、財產監盤及150萬元以上案件監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求單位:主計室。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1名(校聘組員)。 三、職務說明: (一)主計室會計相關書表編製及會簽文稿處理。 (二)學校及各類計畫收入、支出等內部審核業務及憑證整理。 (三)傳票、支票覆核。 (四)出納事務查核、財產監盤及150萬元以上案件監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商管學系畢業為佳。 (二)工作經驗:具會計審計專業知能,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各項計畫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經驗者為佳。 (三)資訊能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Power Point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四)工作態度:具服務熱忱、態度主動積極、團隊合作精神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3,330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主計室。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校基人員屬職務代理人員,聘用期間至該職缺公務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代理期間若達三個月須辦理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至該職缺公務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7月2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e-mail至承辦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主計室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代)」。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胡小姐;電話04-22183337;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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