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6/18
刊登起迄日 114/06/17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研究發展處
工作內容 一、推廣及辦理校外機構技術發展媒合。 二、校際學術合作計畫(國內地區)-馬偕紀念醫院、長庚紀念醫院、北榮員山蘇澳分院、長庚紀念醫院、振興醫院、新北市立土城醫院、臺北聯大系統(臺北醫學大學、臺灣海洋大學、國立台北大學)申請、審查、經費核銷、成果追蹤等業務。 三、校際學術合作計畫(大陸及國際地區)-大陸地區學校: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深圳大學;國際地區: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法政大學、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西雪梨大學、馬來亞大學、日本東北大學等申請、審查、經費核銷、成果追蹤等業務。 四、辦理國際合作研究補助申請、審查、經費核銷、成果追蹤等業務。 五、辦理本校校際學術合作成果發表會及協辦國外學校來校學術交流活動。 六、修訂貴重儀器相關辦法。 七、辦理貴重儀器申請業務;貴重儀器維護費、設備費補助申請。 八、辦理貴儀設備盤點及績效追蹤考核業務。 九、召開貴重儀器管理委員會議。 十、辦理本校「補助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要點」之申請、審核、成果追蹤。 十一、中研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訪研究案。 十二、辦理及規劃校慶研發成果展。 十三、辦理本校與北科附工學術交流活動:包含專題製作合作指導、競賽指導、技優生競賽指導及專案活動。 十四、辦理本校「工廠型實驗室」之設立、補助申請及考核相關作業,並訂定「工廠型實驗室產研加值補助要點」,強化本校儀器設備與業界同步。 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需具備英檢中級合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三、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具備執行專案計畫、撰寫專案報告、活動企劃經驗者尤佳。 四、嫻熟電腦及網路基礎操作、微軟OFFICE套裝軟體。 五、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與公文處理流程尤佳。 六、具主動服務之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具、品行端正及可獨立作業,並能配合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6月30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技術發展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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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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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5~1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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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30~1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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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7~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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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0~1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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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7 ~ 114/06/3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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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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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廣及辦理校外機構技術發展媒合。 二、校際學術合作計畫(國內地區)-馬偕紀念醫院、長庚紀念醫院、北榮員山蘇澳分院、長庚紀念醫院、振興醫院、新北市立土城醫院、臺北聯大系統(臺北醫學大學、臺灣海洋大學、國立台北大學)申請、審查、經費核銷、成果追蹤等業務。 三、校際學術合作計畫(大陸及國際地區)-大陸地區學校: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深圳大學;國際地區: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法政大學、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西雪梨大學、馬來亞大學、日本東北大學等申請、審查、經費核銷、成果追蹤等業務。 四、辦理國際合作研究補助申請、審查、經費核銷、成果追蹤等業務。 五、辦理本校校際學術合作成果發表會及協辦國外學校來校學術交流活動。 六、修訂貴重儀器相關辦法。 七、辦理貴重儀器申請業務;貴重儀器維護費、設備費補助申請。 八、辦理貴儀設備盤點及績效追蹤考核業務。 九、召開貴重儀器管理委員會議。 十、辦理本校「補助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要點」之申請、審核、成果追蹤。 十一、中研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訪研究案。 十二、辦理及規劃校慶研發成果展。 十三、辦理本校與北科附工學術交流活動:包含專題製作合作指導、競賽指導、技優生競賽指導及專案活動。 十四、辦理本校「工廠型實驗室」之設立、補助申請及考核相關作業,並訂定「工廠型實驗室產研加值補助要點」,強化本校儀器設備與業界同步。 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需具備英檢中級合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三、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具備執行專案計畫、撰寫專案報告、活動企劃經驗者尤佳。 四、嫻熟電腦及網路基礎操作、微軟OFFICE套裝軟體。 五、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與公文處理流程尤佳。 六、具主動服務之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具、品行端正及可獨立作業,並能配合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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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6月30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技術發展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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