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秘書

公告日 114/06/18
刊登起迄日 114/06/17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工作內容 1.公文核稿。 2.辦理秘書室專案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服務熱忱及有意願返鄉留任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6月24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自述),並請上傳附件資料及檔名註明應徵秘書室秘書職缺:(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語言、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人選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以從缺。 3.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7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公文核稿。 2.辦理秘書室專案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服務熱忱及有意願返鄉留任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6月24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自述),並請上傳附件資料及檔名註明應徵秘書室秘書職缺:(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語言、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人選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以從缺。 3.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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