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6/18
刊登起迄日 114/06/18 ~ 114/06/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工作內容 1. 辦理身障就業相關業務,如庇護就業服務等職業重建相關計畫推動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3.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 powerpoint)。 4.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人際溝通良好者。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6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 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並自114年7月11日實際出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合人選,亦得從缺。 4、 上述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 (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 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楊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83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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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身障就業相關業務,如庇護就業服務等職業重建相關計畫推動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3.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 powerpoint)。 4.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人際溝通良好者。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6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 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並自114年7月11日實際出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合人選,亦得從缺。 4、 上述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 (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 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楊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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