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課長

公告日 114/06/18
刊登起迄日 114/06/18 ~ 114/06/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連江縣政府
職稱 課長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連江縣
工作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號(連江縣自來水廠)
工作內容 1.綜理產供水課務全般業務。 2.統籌辦理水源勘查、水利開發、管路搶修、擴充及改善工程督導及執行業務等事項。 3.辦理督導與考核員工工作等事項。 4.督導各營運所生產供水及水質管控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經建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請雙面掃描表件資料上傳附件辦理。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擇優通知面試(視用人機關需求)。 (三)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鄭先生,聯絡電話:0836-26030分機660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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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連江縣政府

職稱

課長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連江縣

工作內容

1.綜理產供水課務全般業務。 2.統籌辦理水源勘查、水利開發、管路搶修、擴充及改善工程督導及執行業務等事項。 3.辦理督導與考核員工工作等事項。 4.督導各營運所生產供水及水質管控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經建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請雙面掃描表件資料上傳附件辦理。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擇優通知面試(視用人機關需求)。 (三)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鄭先生,聯絡電話:0836-26030分機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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