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約用護理人員

公告日 114/06/18
刊登起迄日 114/06/18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職稱 約用護理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督導、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二)師生簡易健康檢查、營養衛生教育、心理衛生教育、傷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及支援學務處業務等。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4.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具備護理人員執業登記資格。
聯絡方式 04-7222844轉701鐘主任(甄選事宜);04-7222844轉301高主任(工作業務事宜)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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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職稱

約用護理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督導、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二)師生簡易健康檢查、營養衛生教育、心理衛生教育、傷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及支援學務處業務等。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4.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具備護理人員執業登記資格。

聯絡方式

04-7222844轉701鐘主任(甄選事宜);04-7222844轉301高主任(工作業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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