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長濱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財經課課員)

公告日 114/06/19
刊登起迄日 114/06/19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長濱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財經課課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42,028元)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縣長濱鄉公所(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4鄰9號)
工作內容 一、都市計畫: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之建築管理、都市計畫違建查報、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等業務。 二、建築工程:協助小型工程申請受理、工程會採購法及建築法相關法令釋示文函及協助其他工程等業務。 三、路燈管理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為提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僱用期限為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4年06月19日起至114年6月23日止。 2.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方式,請郵寄(郵戳為憑)或送達至本所人事室收。 3.收件地址: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4鄰9號臺東縣長濱鄉公所人事室收。 4.連絡電話:089-832139#240王先生。 5.檢附資料:(如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寫)。 (1)本所甄選報名表(請附上相片)。 (2)切結書1份。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曾任約僱人員或相關經驗職務之證明文件影本(指係以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資格報名者,應提供本項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甄試:書面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 7.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名。 (2)錄取者另行通知並辦理僱用事宜。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參加應徵者報名逾期、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自附空白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8.備註: (1)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約僱薪點:280,薪點折合率依據「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山僻地區人員)為150.1元,折合月薪:42028元。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3)本甄選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財經課課員)
114/06/06~1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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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7~114/06/02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9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長濱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財經課課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42,028元)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都市計畫: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之建築管理、都市計畫違建查報、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等業務。 二、建築工程:協助小型工程申請受理、工程會採購法及建築法相關法令釋示文函及協助其他工程等業務。 三、路燈管理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為提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僱用期限為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4年06月19日起至114年6月23日止。 2.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方式,請郵寄(郵戳為憑)或送達至本所人事室收。 3.收件地址: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4鄰9號臺東縣長濱鄉公所人事室收。 4.連絡電話:089-832139#240王先生。 5.檢附資料:(如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寫)。 (1)本所甄選報名表(請附上相片)。 (2)切結書1份。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曾任約僱人員或相關經驗職務之證明文件影本(指係以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資格報名者,應提供本項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甄試:書面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 7.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名。 (2)錄取者另行通知並辦理僱用事宜。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參加應徵者報名逾期、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自附空白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8.備註: (1)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約僱薪點:280,薪點折合率依據「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山僻地區人員)為150.1元,折合月薪:42028元。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3)本甄選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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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財經課課員)
114/06/06~1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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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7~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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