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工友

公告日 114/06/19
刊登起迄日 114/06/19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中壢工務段(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180號)
工作內容 一般事務性工作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各中央機關、學校工友,以下同。 (二) 現於超額機關服務;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 (三)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工友。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請於114年7月10日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23867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律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局得以從缺且不予通知應徵者。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 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5) 非超額工友須檢附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如附件2)。 3、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合本分局需求,將續辦甄選事宜(不合格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 4、錄取: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本分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未獲率取者不另行通知, 5、履歷表格式填寫請與本處連絡,承辦人聯絡方式:謝小姐(23867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電話:02-86875174)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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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9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般事務性工作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各中央機關、學校工友,以下同。 (二) 現於超額機關服務;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 (三)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工友。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請於114年7月10日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23867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律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局得以從缺且不予通知應徵者。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 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5) 非超額工友須檢附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如附件2)。 3、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合本分局需求,將續辦甄選事宜(不合格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 4、錄取: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本分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未獲率取者不另行通知, 5、履歷表格式填寫請與本處連絡,承辦人聯絡方式:謝小姐(23867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電話:02-8687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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