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約僱書記
公告日 | 11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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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8 ~ 114/06/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二等240薪點(月薪33384元)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宗教禮俗、三七五租約等業務。 (2)課內臨時人員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 請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證件影本送達本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埔鄉公所職務代理人」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可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6月27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最高學歷證件等證明文件資料掃描後上傳。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3.紙本報名應寄送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填寫工作經驗並附證明、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請親自簽名或蓋章)、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列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致影響錄取或審查結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4. 本職缺待遇以約僱二等24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3,384元,工作期間預定自114年7月15日起至11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5.寄送地址:31441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人事室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03)5802204分機10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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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二等240薪點(月薪33384元)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宗教禮俗、三七五租約等業務。 (2)課內臨時人員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請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證件影本送達本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埔鄉公所職務代理人」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可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6月27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最高學歷證件等證明文件資料掃描後上傳。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3.紙本報名應寄送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填寫工作經驗並附證明、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請親自簽名或蓋章)、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列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致影響錄取或審查結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4. 本職缺待遇以約僱二等24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3,384元,工作期間預定自114年7月15日起至11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5.寄送地址:31441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人事室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03)5802204分機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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