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19
刊登起迄日 114/06/18 ~ 114/06/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6等1階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綜合規劃組)
工作內容 1.協助資安類一條鞭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2.協助補助行政法人各項計畫之推動及管考。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主修資安及資訊等領域尤佳。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聘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另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資安(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 與本職務有關之研究及工作證明文件 【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 (5) 聘用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同意書(本職務擬任人員於聘用前須經品德及忠誠查核,聘用期間亦將不定期辦理查核作業)。 2、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署聘用契約者,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業務需要以書面審查或面試等方式辦理甄選;如需進行面試,將擇優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5、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實際離職日期為該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或於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署有完整的培訓及輔導機制,可協助取得多張資安專業證照,敬邀有熱忱跟喜愛資通安全及創新的夥伴加入。 7、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6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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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22~1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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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4/24~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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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3/12~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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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2/12~1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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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6等1階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資安類一條鞭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2.協助補助行政法人各項計畫之推動及管考。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主修資安及資訊等領域尤佳。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聘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另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資安(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 與本職務有關之研究及工作證明文件 【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 (5) 聘用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同意書(本職務擬任人員於聘用前須經品德及忠誠查核,聘用期間亦將不定期辦理查核作業)。 2、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署聘用契約者,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業務需要以書面審查或面試等方式辦理甄選;如需進行面試,將擇優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5、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實際離職日期為該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或於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署有完整的培訓及輔導機制,可協助取得多張資安專業證照,敬邀有熱忱跟喜愛資通安全及創新的夥伴加入。 7、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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