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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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8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號 (人事室) |
工作內容 | 一、高職以下教師之聘任、資格審查、敘薪、教評會業務之擬辦。 二、高職以下教師聘書製發、考核獎懲(含資深優良教師)及留職停薪事項。 三、教師申評會、教師評鑑、校務評鑑本室相關業務之協辦。 四、主辦業務法規修訂。 五、協辦人事資訊系統管理維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到職前之職務代理人)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Word)、電子試算表(Excel)、網頁處理等各項電腦套裝軟體之操作處理能力。 三、工作態度積極具高度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沒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者。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者將自傳表、履歷(或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無,則免附)、其他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二、應徵人員請務必至本校網站https://www.tcpa.edu.tw/首頁「重要公告」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電子檔,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7962666#1121。 三、初審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備註: (1)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職缺,聘期自實際報日起聘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月支薪酬:薪點280,折合金額為每月約新臺幣37,800元。 (3)本職缺係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高職以下教師之聘任、資格審查、敘薪、教評會業務之擬辦。 二、高職以下教師聘書製發、考核獎懲(含資深優良教師)及留職停薪事項。 三、教師申評會、教師評鑑、校務評鑑本室相關業務之協辦。 四、主辦業務法規修訂。 五、協辦人事資訊系統管理維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到職前之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Word)、電子試算表(Excel)、網頁處理等各項電腦套裝軟體之操作處理能力。 三、工作態度積極具高度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沒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者。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將自傳表、履歷(或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無,則免附)、其他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二、應徵人員請務必至本校網站https://www.tcpa.edu.tw/首頁「重要公告」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電子檔,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7962666#1121。 三、初審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備註: (1)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職缺,聘期自實際報日起聘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月支薪酬:薪點280,折合金額為每月約新臺幣37,800元。 (3)本職缺係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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