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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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8 ~ 114/06/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辦理總務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中學校(含以上)畢業,具有汽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Outlook等軟體)及基礎文書處理。 (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06月18日起至114年06月23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其餘繳交後不退還) (一)雲林縣口湖鄉公所114年度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 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二)切結書及雲林縣口湖鄉公所約用人員迴避進用切結書各1份。 (三)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得證明相關經驗文件。(無則免付) 三、應徵文件須於114年06月23日下午5時00分前,以專人送達雲林縣口湖鄉公所收發(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用人員」。 四、書面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亦不再退回。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5)7893439蔡小姐。 五、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本所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4/03/31~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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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總務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中學校(含以上)畢業,具有汽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Outlook等軟體)及基礎文書處理。 (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06月18日起至114年06月23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其餘繳交後不退還) (一)雲林縣口湖鄉公所114年度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 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二)切結書及雲林縣口湖鄉公所約用人員迴避進用切結書各1份。 (三)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得證明相關經驗文件。(無則免付) 三、應徵文件須於114年06月23日下午5時00分前,以專人送達雲林縣口湖鄉公所收發(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用人員」。 四、書面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亦不再退回。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5)7893439蔡小姐。 五、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本所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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