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6/19
刊登起迄日 114/06/18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工作內容 1.議會綜合業務(含工作報告) 2.出納業務(薪資、保費、獎金、離職儲金提領、勞工退休金舊制領回、保管品、收據製作) 3.各類公文書用印綜合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許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51 吳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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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114/06/04~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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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議會綜合業務(含工作報告) 2.出納業務(薪資、保費、獎金、離職儲金提領、勞工退休金舊制領回、保管品、收據製作) 3.各類公文書用印綜合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許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51 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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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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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4~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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