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技士
公告日 | 113/11/28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7 ~ 113/12/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及周邊)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入出境旅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檢疫、貨運輸出入活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及快遞違規輸入動物產品等相關業務,需24小時輪班值勤。 (二)輸入犬貓案件審查相關作業,及國內經濟動物防疫業務等動物健康事項。 (三)輸出入動物檢疫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以獸醫、畜牧、動物科學技術相關科系者尤佳。(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3年12月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分機150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入出境旅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檢疫、貨運輸出入活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及快遞違規輸入動物產品等相關業務,需24小時輪班值勤。 (二)輸入犬貓案件審查相關作業,及國內經濟動物防疫業務等動物健康事項。 (三)輸出入動物檢疫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以獸醫、畜牧、動物科學技術相關科系者尤佳。(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12月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分機150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