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公告日 114/06/19
刊登起迄日 114/06/19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民生校區)
工作內容 (一)執行本校參與THE世界大學排名、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舆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執行本校參與QS亞洲大學排名資料之彙整與翻譯及填報作業。 (三)協助校務研究相關業務。 (四)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求單位:校務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1名。 三、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碩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Word、Excel、PowerPoint),熟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量化統計與問卷編製、調查能力、能操作SPSS等統計軟體者為佳。 (三)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認真細心、任務分派接受度高、有良好人際與邏輯溝通能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四、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以上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8,151元)。 (二)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錄取者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五、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二)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六、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述不受理)。請於報名期限前寄送紙本文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收」(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 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亦請將上述資料寄電子郵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信箱」([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聯絡方式 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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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113/11/05~1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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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9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執行本校參與THE世界大學排名、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舆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執行本校參與QS亞洲大學排名資料之彙整與翻譯及填報作業。 (三)協助校務研究相關業務。 (四)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求單位:校務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 1名。 三、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碩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Word、Excel、PowerPoint),熟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量化統計與問卷編製、調查能力、能操作SPSS等統計軟體者為佳。 (三)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認真細心、任務分派接受度高、有良好人際與邏輯溝通能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四、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以上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8,151元)。 (二)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錄取者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五、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二)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六、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述不受理)。請於報名期限前寄送紙本文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收」(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 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亦請將上述資料寄電子郵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信箱」([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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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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