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6/20
刊登起迄日 114/06/19 ~ 114/06/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臺北航空氣象中心)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電機工程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辦理航空氣象相關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具公文書作業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四) 熟word、excel、office軟體作業。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114年6月1日之後)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電子工程科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2月底),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6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臺北航空氣象中心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職務代理人員職缺」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聯絡電話:(03)384-1463 張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9 ~ 114/06/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電機工程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辦理航空氣象相關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具公文書作業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四) 熟word、excel、office軟體作業。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114年6月1日之後)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電子工程科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2月底),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6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臺北航空氣象中心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職務代理人員職缺」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聯絡電話:(03)384-1463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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