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檢查員
公告日 | 114/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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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0 ~ 114/07/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職稱 | 檢查員 |
職系 | 工業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86號7-12樓)。高雄市〈辦公室所在地〉及臺東、嘉義、臺南、屏東、金門、澎湖等地區(檢查地點)。 |
工作內容 | 一、事業單位一般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設施檢查及處理事項。 二、申訴及會勘案件之檢查及災害檢查與處理。 三、檢查業務之研究改進事項及上級交辦事項及公文處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職務,具有工業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具職業安全衛生實務經驗或相關學歷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7月7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3、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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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0 ~ 114/07/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稱
檢查員
職系
工業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事業單位一般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設施檢查及處理事項。 二、申訴及會勘案件之檢查及災害檢查與處理。 三、檢查業務之研究改進事項及上級交辦事項及公文處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職務,具有工業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具職業安全衛生實務經驗或相關學歷者尤佳。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7月7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3、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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