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參考物質)
公告日 | 114/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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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0 ~ 114/06/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
職稱 | 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參考物質) |
職系 | 無 |
職等 | 自僱約用人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工作內容 | 1. 協助參考物質配製、儀器分析、數據統計及彙整等業務。 2. 協助辦理 ISO17034 認證實驗室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化學分析相關系所畢業,農業、化學、食科、環境科系學士學位。 2.諳農產品或食品中殘留化學物質之檢驗分析流程。 3.曾修習儀器分析課程,有液相、氣相層析質譜儀實務操作經驗尤佳。 4.曾有實驗室實習或工作經驗,又以取得實驗室認證規範如ISO17025尤佳。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聯絡方式 | 薪資待遇:33,720~38,160元/月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郵寄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2.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等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3.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務必請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 (https://eform.moa.gov.tw/rzhky4t )。 4. 期限:民國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資格不符及缺附資料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項目如「殘留管制組試驗分析員(參考物質)」。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本所相關通知以e-mail辦理)。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需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 初次進用自僱約用人員:3個月考核期。 7. 連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 (或簡先生) 04-23302101轉140(或133)。 8. 甄選方式:資績(30%)+面談(40%)+測驗(30%),合計100%。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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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0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職稱
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參考物質)
職系
無
職等
自僱約用人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 協助參考物質配製、儀器分析、數據統計及彙整等業務。 2. 協助辦理 ISO17034 認證實驗室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化學分析相關系所畢業,農業、化學、食科、環境科系學士學位。 2.諳農產品或食品中殘留化學物質之檢驗分析流程。 3.曾修習儀器分析課程,有液相、氣相層析質譜儀實務操作經驗尤佳。 4.曾有實驗室實習或工作經驗,又以取得實驗室認證規範如ISO17025尤佳。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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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待遇:33,720~38,160元/月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郵寄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2.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等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3.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務必請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 (https://eform.moa.gov.tw/rzhky4t )。 4. 期限:民國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資格不符及缺附資料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項目如「殘留管制組試驗分析員(參考物質)」。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本所相關通知以e-mail辦理)。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需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 初次進用自僱約用人員:3個月考核期。 7. 連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 (或簡先生) 04-23302101轉140(或133)。 8. 甄選方式:資績(30%)+面談(40%)+測驗(30%),合計100%。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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