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6/20
刊登起迄日 114/06/20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工作內容 1.辦理財稅金融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具財稅金融職系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按以下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局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官等考試【訓練】及格【合格】證書)影本。 (3)最近或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依年度順序由近至遠排序)。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3.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公告訊息→最新消息)。 4.除正取3名(1名現缺、2名預估缺)外,得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6.如有疑問請電洽04-22289111#27062人事室馬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0 ~ 114/06/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財稅金融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具財稅金融職系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按以下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局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官等考試【訓練】及格【合格】證書)影本。 (3)最近或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依年度順序由近至遠排序)。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3.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公告訊息→最新消息)。 4.除正取3名(1名現缺、2名預估缺)外,得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6.如有疑問請電洽04-22289111#27062人事室馬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