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
事務士
公告日 | 114/06/2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0 ~ 114/07/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印刷廠 |
職稱 | 事務士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
工作內容 | 1.負責本廠公文檔案管理所有事宜,包含負責所有公文檔案(包含線上)點收、立案、編目(包含編目彙送、案情摘要)、掃描、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及相關檔案管理作業業務等。 2.負責本廠公文收發所有事宜,包含紙本或電子(線上)公文之簽收、拆驗、分文、編號、登錄、傳遞、以及紙本或電子(線上)公文之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 3.其他與文書或檔案管理相關事項。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含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本職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依法晉用名額 1.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且具有溝通能力。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5.曾從任公文書收發或歸檔工作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請至本廠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ppmof.gov.tw/Recruitment/)附件區下載1.報名表及2.履歷表,填妥後於114年7月19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將1.報名表、2.履歷表、3.學歷證件及4.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5.於114年10月30日前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請註明應徵職稱),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料審查合格後,將於本廠網站公布資格符合名單。 2.資格符合者得參加初試,初試項目為「公文寫作」(占40%)及「法學大意」(占60%),初試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正取1名,另得候補人員至多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2個月內有效,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依「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辦理敘薪,薪資為 32,355元(第5工等本薪1級)。 5.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本部印刷廠廠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構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構之主管。對於本機構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進用。」錄取人員經查未依上開規定前段主動告知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未依上開規定後段主動告知者,逕行調整服務單位,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6.經本廠通知錄取及進用時,若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已失效,則不予進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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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0 ~ 114/07/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職稱
事務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負責本廠公文檔案管理所有事宜,包含負責所有公文檔案(包含線上)點收、立案、編目(包含編目彙送、案情摘要)、掃描、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及相關檔案管理作業業務等。 2.負責本廠公文收發所有事宜,包含紙本或電子(線上)公文之簽收、拆驗、分文、編號、登錄、傳遞、以及紙本或電子(線上)公文之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 3.其他與文書或檔案管理相關事項。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含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本職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依法晉用名額 1.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且具有溝通能力。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5.曾從任公文書收發或歸檔工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本廠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ppmof.gov.tw/Recruitment/)附件區下載1.報名表及2.履歷表,填妥後於114年7月19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將1.報名表、2.履歷表、3.學歷證件及4.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5.於114年10月30日前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請註明應徵職稱),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料審查合格後,將於本廠網站公布資格符合名單。 2.資格符合者得參加初試,初試項目為「公文寫作」(占40%)及「法學大意」(占60%),初試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正取1名,另得候補人員至多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2個月內有效,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依「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辦理敘薪,薪資為 32,355元(第5工等本薪1級)。 5.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本部印刷廠廠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構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構之主管。對於本機構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進用。」錄取人員經查未依上開規定前段主動告知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未依上開規定後段主動告知者,逕行調整服務單位,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6.經本廠通知錄取及進用時,若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已失效,則不予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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