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8
刊登起迄日 113/11/27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人事處
工作內容 一、本會差(值)勤工作管理、協調及重大違失事件之擬辦。 二、職員服務證核發之擬辦。 三、本會及所屬機構查勤業務之擬辦。 四、員工赴大陸地區案件之擬辦。 五、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熟練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應用軟體。 三、具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格式請依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版)。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明文件影本。 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四、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項次四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填寫】。工作經歷請以條列式撰寫,並註明是否曾任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經歷。 ◎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上開資料依序裝訂(自傳表及履歷表均請親自簽名),於113年12月2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翁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另請將項次四-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檔案(word格式)以電子信箱郵寄至[email protected],逾期寄件、未寄送電子信件檔案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甄選方式: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甄試項目:口試)。甄試地點: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人事處,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7,8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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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本會差(值)勤工作管理、協調及重大違失事件之擬辦。 二、職員服務證核發之擬辦。 三、本會及所屬機構查勤業務之擬辦。 四、員工赴大陸地區案件之擬辦。 五、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熟練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應用軟體。 三、具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格式請依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版)。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明文件影本。 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四、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項次四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填寫】。工作經歷請以條列式撰寫,並註明是否曾任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經歷。 ◎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上開資料依序裝訂(自傳表及履歷表均請親自簽名),於113年12月2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翁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另請將項次四-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檔案(word格式)以電子信箱郵寄至[email protected],逾期寄件、未寄送電子信件檔案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甄選方式: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甄試項目:口試)。甄試地點: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人事處,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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