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6/21
刊登起迄日 114/06/20 ~ 114/06/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經建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填寫簡要自述、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如是以修習學分取得職系專長,請提供銓敘部書函及各該學分修習證明,以上證明文件請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 ﹙二﹚投件報名人員如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由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實施訪談,如有疑問請洽本所人事室承辦人顏小姐,聯絡電話:05-5338816;業務事項請洽本所工務課林課長,聯絡電話:05-5342945。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預估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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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114/05/19~1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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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0 ~ 114/06/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經建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填寫簡要自述、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如是以修習學分取得職系專長,請提供銓敘部書函及各該學分修習證明,以上證明文件請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 ﹙二﹚投件報名人員如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由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實施訪談,如有疑問請洽本所人事室承辦人顏小姐,聯絡電話:05-5338816;業務事項請洽本所工務課林課長,聯絡電話:05-5342945。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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