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臨僱管理員

公告日 114/06/21
刊登起迄日 114/06/20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僱管理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工作內容 1失智照護服務計畫(次要窗口) 2.失智症篩檢、確診評估及關懷訪視服務計畫。 3.失智個案管理系統相關計畫與失智症服務網網站維護。 4.失智網絡工作小組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有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學士學位以上學經歷尤佳。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有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學經歷佳。 4. 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薪資:月薪新臺幣38,948元整。 (280薪點) (本次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依考核成績續用。)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林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879,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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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臨僱管理員
114/05/29~114/06/05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0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僱管理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失智照護服務計畫(次要窗口) 2.失智症篩檢、確診評估及關懷訪視服務計畫。 3.失智個案管理系統相關計畫與失智症服務網網站維護。 4.失智網絡工作小組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有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學士學位以上學經歷尤佳。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有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學經歷佳。 4. 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薪資:月薪新臺幣38,948元整。 (280薪點) (本次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依考核成績續用。)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林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879,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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