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 114/06/23
刊登起迄日 114/06/23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職等 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電子工程系(「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1 號」)
工作內容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同專長領域並可配合夜間授課,具備英語授課能力。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專任或專案教師徵才公告內容 聘用單位: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 起聘日期:115年2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4年7月31日(紙本送達) 名額:4名 【應徵資格】 學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一、本校新聘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一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二、專長領域:資工、電子、電機、機電相關背景。
聯絡方式 【應徵資料】 1.個人簡歷(含可教授課程)、自傳。註:個人簡歷及自傳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請呈現”重要學經歷與其相關年份”資料)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如有居留證者,亦請檢附影本) 5.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教學經驗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6.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一) 8.請填寫本校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檢核表(如附件二),並檢附佐證資料。(佐證資料請提供電子檔及相關連結與RANK)(研討會論文請務必提供電子檔或連結),電子檔請傳至[email protected]。 9.請填寫專任(案)教師應徵人員名冊(附件三),並請將電子檔回傳至[email protected]。 10.其他足以證明教學、研究能力的資料。 11.本系將依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辦理審查。(如附件四)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施先生 電話:07-6011000 轉 325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二、應徵資料請寄:「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1 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電子工程系收,並請註記「應徵電子系教師」。 三、本次本系徵求教師,得視應徵人員投件情形,延長收件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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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113/11/20~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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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3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職等

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同專長領域並可配合夜間授課,具備英語授課能力。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專任或專案教師徵才公告內容 聘用單位: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 起聘日期:115年2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4年7月31日(紙本送達) 名額:4名 【應徵資格】 學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一、本校新聘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一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二、專長領域:資工、電子、電機、機電相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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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資料】 1.個人簡歷(含可教授課程)、自傳。註:個人簡歷及自傳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請呈現”重要學經歷與其相關年份”資料)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如有居留證者,亦請檢附影本) 5.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教學經驗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6.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一) 8.請填寫本校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檢核表(如附件二),並檢附佐證資料。(佐證資料請提供電子檔及相關連結與RANK)(研討會論文請務必提供電子檔或連結),電子檔請傳至[email protected]。 9.請填寫專任(案)教師應徵人員名冊(附件三),並請將電子檔回傳至[email protected]。 10.其他足以證明教學、研究能力的資料。 11.本系將依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辦理審查。(如附件四)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電子工程系(第一校區)施先生 電話:07-6011000 轉 325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二、應徵資料請寄:「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1 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電子工程系收,並請註記「應徵電子系教師」。 三、本次本系徵求教師,得視應徵人員投件情形,延長收件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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