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技士
| 公告日 | 114/06/2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23 ~ 114/07/1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宜蘭大學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國立宜蘭大學 |
| 工作內容 | (一) 土木、建築工程機電協辦。 (二) 全校電力、電氣設備及空調系統工程。 (三) 全校給水、污廢水系統工程。 (四) 全校機(水)電設施修繕。 (五) 節能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合格實授薦任第 六 職等以上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學 以上畢業者。 (四) 公務人員 高考三級 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無轉調限制情形者。 (六) 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3甲。 |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7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自傳),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並將紙本資料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校人事室游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宜蘭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技士」及白天聯絡電話):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並依限寄送者、或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 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洽用人單位單總務處營繕組/何先生/聯絡電話:(03)9317259,或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3)9317023。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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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3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宜蘭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土木、建築工程機電協辦。 (二) 全校電力、電氣設備及空調系統工程。 (三) 全校給水、污廢水系統工程。 (四) 全校機(水)電設施修繕。 (五) 節能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合格實授薦任第 六 職等以上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學 以上畢業者。 (四) 公務人員 高考三級 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無轉調限制情形者。 (六) 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3甲。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7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自傳),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並將紙本資料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校人事室游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宜蘭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技士」及白天聯絡電話):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並依限寄送者、或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 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洽用人單位單總務處營繕組/何先生/聯絡電話:(03)9317259,或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3)93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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